国家标准制修订主要工作程序

​“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高质量成为新时代发展的主旋律。高质量需要高标准,因此标准化工作在各个领域的作用愈来愈凸显,标准制定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标准制定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标准是社会广泛参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是保障标准编制质量,提高标准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制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的基础和前提。

  1. 标准预研阶段

预研阶段为标准计划项目的提出、研究、论证阶段,是标准制修订的前期准备阶段。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的预研阶段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甄选标准提案方提出的国家标准项目提案,并考虑是否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报项目建议书的过程。这一阶段的工作目的旨在为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奠定良好基础,其意义在于:

    ——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必要性。通过现状分析找准应用需求,确定标准制修订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促成标准立项;

    ——保证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可执行性。预先规划安排好标准制修订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源(如人、财、物、时间等),一旦任务下达即可立即启动,顺利实施标准制修订项目。

 

预研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项目的提出与形成。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作为提案方提出项目提案,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下载),准备基本符合GB/T 1.1-2020要求的《标准草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可使用SET 2020)、重点项目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请立项报告》(提纲下载),将以上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全国超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提案的投票评估。全国超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超导标委会”)秘书处将收到的项目提案提交全体委员网上电子投票,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3/4,参加投票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参加投票委员的1/4,方为通过;

    ——项目建议书申报。全国超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申请申报公文后,将通过评估的项目建议书上报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 标准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上报的国家标准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统一汇总、审查、协调、确认,直至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过程。立项阶段是项目制修订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立项成功的项目才能够实质性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立项阶段的目的,是把好标准质量全过程管理的“入口关”,标准立项的质量越高,标准质量就越有“高”的基础。

 

立项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立项阶段的主要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完成,分为项目接收、材料初核、项目评估、项目审批、项目公示、下达计划6个环节;

    ——在“项目评估阶段”,对于“制定”项目,需要由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或网络视频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本领域标准总体情况;二是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范围和预期效果等。切忌占用过多时间对技术指标进行解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计划下达通知。一般每季度下达一篇计划项目,申报方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国标计划通知

  1. 标准起草阶段

起草阶段是项目负责人(单位)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直至完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过程,即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与超导标委会一道对标准的文本进行研究起草的过程,这个研究包括试验的论证、市场调整和分析研究等。其目的是研究分析标准的技术内容,把控标准质量。

 

起草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人(起草单位)在超导标委会秘书处的协调之下,通过各种途径征询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填报《超导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签字盖章之后提交超导标委会秘书处,由主任委员签字并盖委员会章。标准起草工作组需体现权威性和代表性,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国家标准。《任务书》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起草工作组成员不再变更;

    ——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国家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 》的规定。其他需要遵循的国家标准包括GB/T 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和GB/T 20001 《标准化编写规则》等系列国家标准。基础性国家标准可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阅;

    ——在起草标准文稿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大纲下载),其内容应随制修订过程进入不同阶段随时更新。需要进行试验验证才能确定的技术内容或指标,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试验验证报告和结论,撰写《测试报告》作为《标准编制说明》的附件;

    ——标准草案完成后,在工作组内部征求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人根据意见和建议对草案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包(征求意见稿提交文件清单),提交给超导标委会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核;

    ——经超导标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一方面,由起草单位负责根据与秘书处协商后的名单,对领域内专家进行定向意见征集;另一方面,由标委会秘书处上传标委会网站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系统管理平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个月;

    ——由负责起草人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处理,并且由起草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讨论会,对其中技术性较强或分歧较大的意见进行讨论;

    ——由负责起草人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及工作会结论,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同时填写《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处理意见分为“采纳”、“部分采纳”、“不采纳”三种,“不采纳”需要说明理由;

    ——由负责起草人将起草阶段完成的送审稿相关文件包(送审稿提交文件清单)提交给标委会秘书处。

  1. 标准审查阶段

标准审查阶段是超导标委会对送审稿组织审查,并在(审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和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的过程。审查阶段是对标准的技术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的依据,及其指标和要求是否适应当前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和审查,以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内容的合理性,使标准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审查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由超导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对送审稿及编制附件的审查工作,审查可分为会审或函审两种形式;

    ——对技术经济意义重大、涉及面广、意见分歧可能较大的标准,通常采用会审形式。标委会秘书处将在会议召开前1个月将会议通知及标准送审稿相关文件包发给参加审查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上由负责起草人报告标准编制过程、重点审查和讨论的问题以及其他要说明的问题。应逐句、逐条、逐章审查,确定标准内容。对标准作出结论性意见,通过会议纪要。审查会形成的纪要应如实陈述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结论及主要修改意见,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审查专家签字名单;

    ——对技术内容相对成熟、产生分歧意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或没有,即成熟的无分歧的修订标准或成熟的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标准,可采取函审形式。函审时,标委会秘书处将在函审表决前2个月将函审通知、函审单及送审稿相关文件包提交给参加函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函审意见包括同意、同意并有意见、除非接受意见才同意、不同意以及弃权几种。由负责起草人和秘书处完成函审意见的汇总处理,归纳整理成函审结论填写函审结论表。函审结论表需要起草单位和标委会同时盖章签字;

    ——标准审查应当提交全体委员表决,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3/4。参加投票的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参加投票委员的1/4,方为通过。表决结果应当形成决议;

     ——项目审查通过后,由负责起草人按照标准审查提出的意见修改送审稿,同时填写《送审稿意见处理汇总表》,在送审稿编制说明的基础上补充审查阶段的投票情况以及对修改意见的处理情况,形成报批稿文件包(报批稿提交文件清单)提交超导标委会秘书处;

    ——超导标委会秘书处将收到的报批稿相关文件上传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系统管理平台,提交全体委员网上电子投票,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3/4,参加投票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参加投票委员的1/4,方为通过。

  1. 批准阶段

批准阶段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和协调的过程,分为技术审核和批准发布两个环节。其中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负责技术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报批稿完成必要的协调和完善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和发布国家标准。

 

批准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

    ——由超导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完成对报批材料规范性的最后审核,保证其内容完整、信息齐全、格式规范;

    ——由全国超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申请报批公文,准备国标标准申报单,将报批材料通过标准制修订系统管理平台上报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且同步报送纸质材料。(国家标准报送材料清单);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按照要求对报批材料的齐全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满足要求进入技术审核环节;过程中应确保审核专家以及出版社相关专家能够随时与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标准负责起草人取得联系,就报送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

    ——国家标准发布,以国家标准公告的形式发布。负责起草单位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国家标准公告

  1. 出版阶段

国家标准在发布后20天内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非采标类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上全文公开。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全文下载,推荐性国家标准可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