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一个好的标准?

好标准应满足的三个条件(摘自《标准化文件的起草》白殿一、刘慎斋等著)

 

第一,起草的文件紧扣需求——遵循文件起草三项原则。

起草标准化文件要准确把握标准化需求:确认标准化对象或领域、明确文件使用者及其需求、确定文件编制目的(目的导向)。在综合考虑这三项原则后应将确定的标准化对象或领域、文件使用者的需求、文件的编制目的列出清单。在文件整体框架的搭建,标准类别或功能类型的确定,文件核心技术要素、其他规范性要素及其条款的选择和确定时,都需要查看该清单,以便起草的技术文件紧扣标准化需求。

 

第二,核心要素反映标准功能——遵守各功能类型标准对应的原则。

在考虑了起草文件遵循的三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了标准的类别或功能类型后,当编写各类标准化文件的核心技术要素时,要遵守相应的原则(如规范标准需要遵守“性能/效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规程标准需要遵守“可操作性原则”、“可追溯可证实性原则”;指南标准需要遵守“指导方向明确原则”),以便某功能类型标准核心技术要素中确定的条款,能够反映标准的功能类型,也就是说要通过遵守相应原则形成的条款,赋予标准具有相应的功能。、

 

第三,要素表达清楚准确——遵守文件表述三原则。

要素的表述,一是要形成清楚、准确和无歧义的条款,以便被未参加文件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为此需要遵守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二是起草的文件要便于应用,为此需要遵守易用性原则,运用好要素的各种表述形式,准确表述文件中的条款和附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