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什么?

标准(standard)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

 

(以上内容出自国家标准 GB/T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首先,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

第二,标准必须具有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性质,所谓共同使用是指“你用、我用、他也用,大家都要用”;重复使用是指“今天用、明天用、后天用,经常要用”。这里,“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也就是说,只有大家共同使用并且要多次反复使用,标准这种文件才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标准的制定需要按发布机构颁布的程序进行,由利益相关方在协商一致、充分反映观点的基础上制定;

第四,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制定的。